农村标准幼儿园 建筑不超三层
2008-10-02 19:23:02 作者:admin 来源:成都晚报 浏览次数:0 网友评论 0 条
本报讯(记者 张峥)昨日(9月26日),在新津召开的全市农村中心幼儿园标准化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上,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《推进全市农村中心幼儿园标准化建设的意见》,市教育局下发了《成都市农村中心幼儿园标 ...
本报讯(记者 张峥)昨日(9月26日),在新津召开的全市农村中心幼儿园标准化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上,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《推进全市农村中心幼儿园标准化建设的意见》,市教育局下发了《成都市农村中心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标准》。
《意见》要求,明年9月1日前采取新建或改(扩)建方式,在全市224个农村乡镇(街道)各建成1所标准化中心幼儿园,由各区(市)县政府出资建设。市级财政将采取“以奖代补”的方式,出资3000万元对青白江区、金堂县和蒲江县农村中心幼儿园标准化建设给予适当经费补助。按照《标准》,幼儿园的建筑层数不宜超过3层,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、地震断裂带、山丘地区的滑坡段、悬崖边以及崖底、河湾及泥石流地区、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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